无锡国税五分局关于A、B类企业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表的通知
来源:市区五分局 时间:2012-1-19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辖区各相关出口企业:
凡实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网上申报的A、B类出口企业,请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2011年7~12月的退税申报表报送至二楼办税大厅1号、2号窗口。
同时请报送所属期为201110(2011年11月申报)及所属期为201111(2011年12月申报)的退税原始凭证。
注:所有申报表需加盖公章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责编: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撰写人:陈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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