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蔬菜批发零售企业免税申报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2-1-31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蔬菜批发零售企业免税申报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税【2011】第137号《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请涉及免税的相关企业从速到分局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备案后,方可免税申报。办理地点:国税四分局一楼大厅后台。联系电话:82821582。
无锡国税四分局
2012-01-31
附件:流转税税收优惠资格备案表
责编: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