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主页 » 进出口处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免费下载使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的公告

时间:2011-9-21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发文字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1日  

    为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现就“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免费下载使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已统一放置江苏国税网站,供纳税人免费下载使用。路径:江苏国税网站—>通知公告—>《关于免费下载使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的公告》的附件。

  省局同时已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放在江苏国税局内网FTP服务器“进出口处/down/免抵退软件/申报系统 免注册版”目录下,出口企业可到当地主管退税机关免费取得。

  二、各地退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及时、主动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密切关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特此公告。

责编: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键字: 江苏省 税务局 国家 申报 出口 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