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网上发布出口企业货物已报关出口、即将超过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的预警数据的通知

[来源]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08-03-31 11:00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收藏]

各出口企业:

  一、从2008年3月份起,我局将于每月底在网上发布出口企业货物已报关出口、即将超过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预警数据(无锡国税网站-“进出口处-数据发布-预警提醒”)。

  二、该项预警数据仅供企业参考请相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即将超过规定申报期限尚未申报的报关单进行清理、抓紧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国税发(2006)64号文件的规定申报退(免)税或办理延期申报申请。

    三、该项预警数据来源于:(1)截止数据发布之日,出口企业在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已提交、且我局已接收的报关单电子数据;(2)海关直接下发、且我局已接收的报关单电子数据。

  四、预警数据中如有属于国家取消退(免)税(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请出口企业自行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需进行退税申报。

  五、对出口企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货物务机关将按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的规定,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无锡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08年3月31日                  

   责编: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本篇文章共有 1 页 当前为第 1

更多关于 申报 出口 货物 报关 的文章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链接我们

版权所有:江苏无锡国税局主办 无锡市国税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承办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创导科技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