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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贸出口企业报送2007年度无电子信息报关单的通知

[来源]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08-03-26 10:19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收藏]

各外贸出口企业:

  请速登陆无锡国税网—进出口处—数据发布,查询最新审核疑点。对于2007年度疑点中仍然存在“疑点代码为1460,即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的,请在核实出口报关单号码录入无误的情况下,在4月15日前将相应报关单复印件以及对应报关单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数据查询—状态查询界面”中将有“国税总局已接收”字样的截面图复印件,交相应退税管理机关(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外贸企业交市、区局税政科,市区外贸企业交无锡市局退税处),以便于尽快解决报关单电子信息问题。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08-03-26                    

   责编: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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