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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属地办理出口企业未申报备案的通知

时间:2010-7-19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出口企业:

  为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未申报备案申请,从2010年7月20日起,市区生产企业可至其所属的税务管理分局办理《出口企业未申报备案申请审批通知单》,两市两区(江阴、宜兴、锡山区、惠山区)的生产企业可至其所在的基层分局办理未申报备案申请。进出口处将不再受理生产企业的未申报备案申请。

  外贸企业的未申报备案申请地点不变。

  特此通知。

 

无锡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10年7月19日                     

责编: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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