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局通知,从二季度起,我市的网上申报系统将采用江苏版的预缴申报表(见附件)。考虑到江苏版的预缴申报表仍有修改可能,所以纸质申报表暂不变,仍采用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但补充行次请根据实际情况手工添加(主要针对代理申报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 新申报表添加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第6行)一栏,企业季度申报时可以弥补亏损后再纳税,该栏数据已由税务机关监控,不可手工更改。请需要填写纸质申报表的企业在旁边空白处添加此栏数据,扣除后再进行申报。
2、 新申报表添加了“免税项目所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第5行)一栏,也已监控,请具备该项资质的企业如实填列。
3、 新申报表添加了减免所得税额的具体明细栏目(第11-15行),请享受减免税的企业对号入座,填清楚明细栏目。需要填写纸质申报表的企业在旁边空白处注明享受减免税的类型,以便事务所正确录入。
4、 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二季度请携带申报表和总机构税务机关确认的分配表,经管理科确认签字后,到大厅40号窗口申报。对擅自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企业,税务机关将给予处罚。对总机构设立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应与省内分支机构合并,作为一个省内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省外分支机构预缴税款的分配。该部分税款需要直接到40号窗口开具税票缴纳。
5、 申报中如果出现监控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咨询85212023、85219265。
无锡高新区国税局
2008.7.2
责编: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